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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举报有奖!

发布时间:2021-10-29 10:34:55 来源: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1378 次

关于鼓励群众举报反映个体诊所小微医疗机构擅自截留、收治发热患者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四早”要求,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引导发热患者有序就诊,严防医疗机构感染风险,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鼓励群众举报反映个体诊所等小微医疗机构擅自截留、收治发热患者等公告如下:


1.严禁小微医疗机构截留、收治发热患者。小微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个体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一律禁止截留、收治发热患者。


2.鼓励举报反映违规行为。

举报反映范围为:

(1)擅自截留、收治发热患者的线索;

(2)非法行医黑诊所的线索;

(3)药房等场所非法行医的线索。

广大群众举报反映以上线索的,一经查证属实,每一例给予奖励人民币 20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者。


3.发热患者要有序就诊。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后到乡镇卫生院的发热哨点诊室或定远县总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就医后,要主动报告、详细回答近14日内个人旅居史等。


4.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县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巡查,对违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非法行医人员,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举报反映电话:0550-4288822


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