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定远一人一集体上榜!
第七届滁州市“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大力弘扬消防公益精神,倡导引领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消防事业,社会各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消防事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滁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七届滁州市“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集体研究,拟表彰对象名单于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进行公示,公开听取社会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滁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收件单位:滁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90号,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邮政编码:239000
联系电话:0550-3016052
电子邮箱:xjzx119119@163.com
第七届滁州市“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共10个)
滁州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定远县三和集镇人民政府
凤阳县人民医院
滁州市宝山学校
天长市铜城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明光市中医院
来安县阳之光高级中学
全椒县襄河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共10名)
胡茂迅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曹亚弟 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翟笃意 琅琊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杨 坤 滁州市银花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
丁义新 滁州市经开区紫薇街道赵郢村党支部书记
周福华 天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
刘进波 定远县公安局吴圩派出所副所长
余长河 凤阳县商贸城安保部经理
张金义 全椒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
刘 林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专职消防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