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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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城区居民,这项行动开始!

发布时间:2022-04-27 08:35:04 来源: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2422 次

关于开展定远县城区居民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清理行动的通告

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动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开展定远县城区居民小区违法建设专项清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私搭乱建的临时建(构)筑物。

二、清除范围包括定城镇、县经济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居民居民小区搭建的建(构)筑物。清除重点为影响文明创建和居民反应强烈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影响居民安全及城市风貌观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三、违法建设当事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向定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申请协助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四、对阻挠、妨碍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定远城管”微信公众号留言或电子邮件(邮箱:Dyzhcg2022@163.com)举报违法建设。城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定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