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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市民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3-15 10:17:09 来源: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1511 次

全县广大市民:

文明交通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道路顺畅,更是出行安全的保障。闯一次红灯、开一次快车、翻越一次护栏等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表现,不仅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往往会带来一生的痛苦和悔恨,这样以悲剧结局的案例带给我们的教训太多太深。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之际,诚请您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倡法的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乱行。

二、车辆规范停放。随意停放车辆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虽然“方便”自己却损害了别人权益。请自觉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并顺向停放,安全又美观。

三、遵循各行其道,严禁越线停车。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车道内行驶,实行(非)机动车分离,都要靠道路右则行驶;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紧靠路边行走。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道路上无斑马线的,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准越线停车,严禁翻越护栏、绿化带等物理隔离设施。

四、杜绝占道经营。沿街商户严禁挤占道路摆摊设点、出店经营,把马路让出来,优化道路通行条件。

五、摩托车、电动车严禁安装遮阳雨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属于违法行为。遮阳伞超宽超高,妨碍车辆通行,并且遮挡视线,特别在风雨天气以及与大型车交会时,极易引发事故。请自行拆除,如不听劝告,一经发现,强制拆除的同时还要给予处罚。

六、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有斑马线的路段、路口时,应当主动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七、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须悬挂号牌。我县电动自行车上牌即将开始,请广大电动自行车主及时关注相关通告,按照规定办理号牌。

八、全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骑车遵守右则通行规定,主动佩戴安全头盔,步行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制止各类交通违法,积极争当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倡导者、宣传者。所在单位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县文明办、效能办将不定期核查,根据情况约谈单位部门负责人。

2022314日开始,定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和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文明交通大劝导活动。从41日开始,将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雨篷、骑车人不戴安全头盔,以及行人过街乱穿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请广大市民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连着你我他,文明创建靠大家”。争做文明定远人,共创省级文明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定远县文明办

定远县公安局

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