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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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融媒体中心定远新闻网举报工作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8 09:51:50 来源: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903 次

本规定适用于定远新闻网网站。为履行网络举报主体责任,规范网站举报工作,守护清朗网络空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举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网站依法受理和处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9类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

第二条 本网站举报工作由谢军同志分管,由吕艳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值班编辑、技术人员协助。

第三条 本网站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信息。

1.受理。接收上级部门转交和社会途径举报的涉本网站各类举报件,对举报要件缺失或不规范的及时联系举报人补充材料,对不属于本网站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件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协助转交有关职能部门。

2.处置。对上级交办的举报件接件后立即按要求处理,对社会途径举报的信息经研判后视情处理。各类举报件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举报件处置期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侵权类网络举报不超过4个工作日)。

3.反馈。举报件办结后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对上级交办举报件以书面形式反馈处置结果或延期处置原因;对社会举报件通过电话、邮件等告知举报人处置结果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四条 建立举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举报来源、举报人、举报日期、举报信息标题链接、举报件信息分类、网站领导处置意见、处置结果等信息,台账的建立和保管工作由谢军同志分管,由吕艳同志具体负责。

第五条 本网站举报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及其他有关情况,与投诉、举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 本网站举报工作人员未按本制度规定处理网络举报、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50-4022157
     邮箱:czdyxw@163.com